莆田装修资讯 公积金的用法有哪些

发布时间: 2016-11-03 16:55:09 发布作者: 众易居莆田装修网 浏览人数:791

相信大家对于公积金这个词很熟悉,但是对它的具体用法却不了解。那么,公积金的到底有什么用呢?对此,下面我们就具体的来了解一下,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。

公积金的其中用法:

第一类用法:用于购房

这类用法知道的就多了,分为贷款和提取。

(1)全款购房可一次性提取;

(2)使用公积金贷款购房;更多信息:http://putian.zhongyiju360.com/

(3)商业贷款购房可提取用于首付;

(4)商业贷款购房可逐月提取还贷;

(5)公积金(组合)贷款购房可提取偿还本息(提取公积金还组合贷款时,先还住房公积金贷款,住房公积金贷款本息全部结清后,可办理逐月抵扣用于偿还商业贷款)

第二类用法:用于租房

根据相关规定,连续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满3个月,本人及配偶在住房公积金缴存地无自有产权住房且租赁住房的,可提取本人及配偶的住房公积金用于支付房租。

提取凭证:

小编提醒您,租住公共租赁住房的,提供下列证明材料如下:

1.本人身份证及复印件;

2.经单位盖章的《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》;

3.公租房租赁合同和租金缴纳凭证。

小编还要提醒您,租住其他住房的,提供下列证明材料如下:

1.本人身份证及复印件;

2.经单位盖章的《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》;

3.本人及配偶在缴存地的无房证明。

第三类用法:提取父母住房公积金购房

父母子女共同购买自住住房,其共同产权人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;链家小编提醒您,若不是公共产权人,只能提取产权人的住房公积金。

第四类用法:治疗重大疾病

本人、配偶、父母及其子女因重大疾病造成家庭生活特别困难的;

第五类用法:销户提取全部金额

1、离休、退休的;

2、完全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,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;

3、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,且户口迁出本市或户口不在本市的;

4、出境定居的

5、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,其法定继承人、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该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全部存储余额;

遇到以上五种情况时,可销户提取全部余额;

第六种用法:纳入低保或特困范围的,可提取使用

享受城乡居民最近生活保障或被市总工会认定为特困职工的;连续失业两年以上,且男职工年满45周岁、女职工年满40周岁,家庭生活特别困难的;遇到其他突发事件造成家庭生活特别困难的。

温馨提示:根据上述的介绍,相信大家已经知道公积金的具体用法了,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。如需了解更多装修知识,请关注众易居装修网莆田站http://putian.zhongyiju360.com/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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